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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感謝包容,下一步我們將亡羊補牢,全面查明原因并舉一反三,制定規章制度,責任到人,管理好每一個細節,為‘正面清單’企業樹立一個良好形象。”3月2日,泰山石膏(湖北)有限公司負責人在接受約談時激動地說。這是黃岡市生態環境局武穴市分局落實《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》開出“首違不罰”第一單。
2月22日,武穴市生態環境分局環境執法人員從省自動監控綜合管理系統上,發現泰山石膏(湖北)有限公司工業窯爐排放口二氧化硫監測數據日均值超過《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9078-1996)規定的最高限值的0.1倍以內。現場查驗,發現該公司2022年2月20日開爐生產,2022年2月21日4:00出現脫硫池東側石灰罐底部管道堵塞,導致用于脫硫的石灰水未進入脫硫池,發現后立即對管道進行疏通,添加石灰,在線監測數據恢復正常。
泰山石膏(湖北)有限公司是納入湖北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“正面清單”企業。如果依照法律法規“一罰了之”,不僅企業自身將面臨高額罰款,而且會因環境違法造成環境信用受損,從“正面清單”轉向“負面清單”,對企業今后的發展造成嚴重影響。鑒于企業在發現二氧化硫監測數據超標后,積極主動采取整改措施,沒有“明知故犯”的主觀意愿,且是首次違法,后果輕微,符合《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》的條件,可以不予行政處罰。經黃岡市生態環境局武穴市分局案件審查委員會集體討論,決定不予處罰。
泰山石膏自入駐武穴以來守法經營,無環境違法記錄,生態環境部門也無事不擾,有呼必應。3月2日,武穴市生態環境分局以整改約談方式約見泰山石膏(湖北)有限公司負責人時指出,此次免罰不等于免責,企業要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,加強日常環境管理;對造成監測數據超標人員嚴格依照公司內部管理規定予以處理,同時加大員工培訓和宣傳教育力度,增強環境意識;定期對監測設備進行維護,全面整改,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。
近年來,武穴市生態環境分局將嚴格執法和教育引導有機融合,不斷推行說服教育、行政指導、行政約談、行政告誡、行政回訪等方式柔性執法,先后不予處罰6件,讓企業在生態環境“有溫度的執法”氛圍中獲得容錯支持和發展空間,起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應,有力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。下一步,該分局將在行政執法實踐中不斷豐富和完善“首違不罰”的制度內涵、運行模式和監督機制,推動其成為生態環境行政柔性執法的一張名片。
【來源:黃岡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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